L1签证转绿卡
1签证转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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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签证已经成为时下最热门的移民方式
发布时间:2016-08-12 09:47

美国公民以外的人持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除了以家庭团聚、投资(通常不少于50万美元)等类别申请绿卡外,对大部分人来讲,最常用的途径都是通过职业移民或投资移民来申请永久居留。而美国的职业移民政策从宏观上来看,以吸收各国优秀人才和保护本国劳工市场为宗旨。可身居第一优先类的人为数不多,他们申请绿卡也无须获劳工部批准。还有就是投资移民至少要50万美元起的投资,一般人达不到这样的条件,再者说了,这种投资风险极大,不可把控,投资周期还要几年之久.

 如此看来,就以上非一般人的移民方法以外,我们普通人就根本不可能获得美国绿卡和享受美国公民待遇?

就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研究,我们找到了另一个低成本低投入低风险的移民签证,那就是美国L-1签证,下面我们来看看:

L-1签证

L1签证是美国政府签发给外国公司管理人员入境美国开办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的工作类签证。一般而言,L1 签证每次有效为一年至三年,签证期满可申请延期,延期时公司必须有营业额或至少有可接受之延期理由。公司在美国经营一年以后,公司的管理人员可以申请美国绿卡。L1签证申请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签证随同入境美国,并可以一起申请绿卡。

L1签证分为两类,L1A是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签证,L1B是专门技术人员签证。L2是发给上述两类人员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的签证。

L-1签证的双重倾向

非移民签证上是对在美国从事临时活动的临时签证,而不是在美国永久居留的移民签证。因此,申请非移民签证的先决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不得怀有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即通常称为“移民倾向”。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只有L-1H1B这两种不把“移民倾向”作为审核条件。也就是说,L-1签证申请者在境外申请签证或在境内申请转换身份时,可以合法地怀有双重企图,即先取得有限期的临时居留,再根据情况和需要取得无限期的永久居留。从申请实践上来看,L-1申请也几乎没有因为“移民倾向”而受到拒签的。

同其它签证相比,以L-1身份申请永久居留,在申请程序上较为简单,也无须提供各种复杂的材料。也就是说,只要L-1身份持有人在进入美国该公司工作后,其所任职的公司只要同海外母公司的隶属关系不变并保持运营,一年后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即不用通过申请永久劳工证的复杂程序,也无须提交额外的个人材料。按照这一程序可以说以L-1身份申请绿卡是一个自然进程。

L-1签证获得绿卡时间快

获得绿卡的等候时间短也是L-1身份的一大优势。在美国,除了美国公民的配偶、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之美国公民的父母申请绿卡不受配额限制外,其它所有移民申请,从家庭团聚到难民,均受配额限制。这种配额从一千名到几万名不等。申请人在申请获准后根据不同的类别,其实际获得绿卡的等候期可以从不用等候到等候十年以上。等候期的长短取决于该类别获得的配额之数量以及申请人的多少而定。根据1990年的移民法,在家属移民配额中,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婚子女类名额最大,每年为114200名,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规定的因抗拒强迫性人口政策申请庇护类名额最少,每年1000名,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每年40000名。家庭移民类配额虽然最大,但因符合条件者多,还有国家和地区的限制,因此在亚洲地区等候期最长者可超过十年。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虽然名额不是最多,但因符合条件者少,因此几乎历年来名额用不完。作为被归入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的L-1,如果永久居留获得批准,一般不用等候即可获得绿卡。同需要等候数年甚至十年的移民类别相比,L-1类别显示了非常大的优势。

 

由此可见,从申请到签证,从签证到永久居留获得绿卡,美国L-1签证类别可以说是集所有非移民签证之有利处于一身的唯一签证。正是这些有益之处,L-1签证近年来成为各国工商业者赴美国居留的首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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